时间:2022-03-14 00:00:00 作者: 点击:
各团(总)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团的纪律建设取得成效,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明确专责人员承担日常工作统筹以及对团干部、基层组织和基层骨干、团员的执纪工作。原则上团的基层委员会、团(总)支部应配备法治委员。
现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团委委员会增设法治委员1名;
二、团总支部纪律委员调整为法治委员;
三、团支部增设1名法治委员。
以上各项安排,各团组织4月15日前完成设置并报团委备案,同时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调整和增设法治委员,今后团的基层委员会、团(总)支部换届、新生团支部成立将按照此通知执行。
附件:XXX学院团支部委员备案表
校团委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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