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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通知

    团内通知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及注册的通知

    时间:2020-09-07 00:00:00 作者: 点击: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及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年审工作

    1. 填写《学生社团年审成员名单》(附件9),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所在校区团委负责老师。

    2. 填写《社团年审评定表》(附件6)),若社团指导老师需要调整,请填写《社团指导老师调整申请》(附件8),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所在校区团委负责老师。

    3. 递交表格等材料时,可提供社团活动的图片(只提供电子版),图片以该活动名称命名,每个活动最多提供活动图片2张。

    二、学生社团注册工作

    1. 需要注册新的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需提前到所在校区团委老师处查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按照文件要求登记注册。

    2.新申请的学生社团需按照《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凡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或不符合《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学生社团将一律注销或不予成立。

    三、材料上交时间

    请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发至各校区团委负责老师校内邮箱)、纸质版一并交于所在校区团委负责老师处。

    附件1: 《社团筹备申请书》

    附件2: 《社团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附件3: 《指导老师情况登记表》

    附件4: 《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

    附件5: 《关于批准筹备xx社团的决定》

    附件6: 《社团年审评定表》

    附件7: 《关于批准成立xx社团的决定》

    附件8: 《社团指导老师调整申请》

    附件9: 《学生社团年审成员名单》

    各校区团委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机场路校区 伍雅丹老师 86123128

    白云机场校区 张杨老师 86122484

    花都赤坭校区 周远兴老师 86700087

    团 委

    2020年9月6日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 邮编:510403

    电话:020-86123128 传真:020-86123128

    Email:tuanwei@gca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