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合同编号: GCAC202407CG0082
二、原合同名称: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赤坭校区二期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23229
四、项目名称: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赤坭校区二期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五、合同变更条款号: 一、采购合同标的及合同总价
六、合同变更内容: 一、合同上原定计划用于周界的40台C2140-10-ELI-PV(4mm)摄像机,为行业非标产品,华为已正式停产,转为生产标准化6mm、8mm镜头焦距产品,无法按原计划采购。此设备原计划用于学校周界监控,现变更为同型号C2140-10-ELI-PV(6mm)摄像机产品,达到更优的建设效果。变更后的C2140-10-ELI-PV(6mm)摄像机产品,其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原合同约定的C2140-10-ELI-PV(4mm)摄像机。乙方保证此次变更是基于产品迭代升级,变更后的产品在周界监控应用场景下的功能与效果优于或至少等同于原定产品。 二、合同上原计划用于校园、校道85台C2140-10-X(6mm)摄像机,由于焦距较长,视野较窄,不适合用于校园、校道监控布控。校园和校道的摄像机布控点较全面,布控点需要更宽的视角范围和更清晰的画面,现变更为85台同型号C2140-10-X(3.6mm)摄像机,达到更优的建设效果。乙方承诺,变更后的3.6mm镜头摄像机在甲方指定校道区域的实际安装调试效果,必须达到甲方认可的‘更宽的视角范围和更清晰的画面’之标准,且其各项技术参数均符合原合同要求。如实际效果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合同条款履行或重新提出变更方案,所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上原定双目人脸识别摄像机M2241-10-QLI-E2为华为标准化产品,产品镜头为宽范围自动可变焦距,合同指定一个焦距表述不准确,现变更为含准确焦距范围为M2241-10-QLI-E2(8-32mm)(4mm)。乙方确认,此次仅为型号表述的规范化和精确化,该设备的硬件配置、功能性能、质量标准及价格均与原合同约定完全一致,不因此变更而产生任何费用增减。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5-10-17
八、合同变更公告日期: 2025-11-07
九、原合同附件:
十、变更后的合同附件
十一、查看原合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