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 信息来源: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

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先进个人和先进

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展示新时代团员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见贤思齐、争当先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施我校“13455”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结合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当代民航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班级排名在20%以内,无挂科无处分);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组织各类活动,有较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i志愿”系统) 注册成为志愿者,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10 小时。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系团员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学生团干部须担任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法治委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班级排名在30%以内,无挂科无处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i志愿”系统) 注册成为志愿者,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10 小时(教工团干部除外);教工团干部须担任我校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

(三)先进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有积极上进、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诚信、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工作制度健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组织动员青年效果好,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到位,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所在支部团员无处分记录。

(四)青年师友。积极支持共青团工作,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乐于奉献,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五)先进团总支部。团总支注重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团支部有效参与及开展校团委组织的各项团内活动,团支部各项组织建设、基础工作完整完善,团员青年中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二、申报名额

(一)优秀共青团员。按团员总数的5%比例推选。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团干部总数的20%比例推选(直接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学生组织的干部由其所在支部推荐,参照班级评选办法执行,不占班级名额);教工团干部按所在团组织人数(不包含学生团员)的40%比例推选(四舍五入),从事共青团工作不少于一年。

(三)先进团支部。按支部总数4:1的比例推选。

(四)青年师友。学校各党(总)支部各推选1名。

(五)先进团总支部。1个。

三、奖励标准

(一)优秀共青团员。笔记本一本、荣誉证书一本。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团干部)签字笔一支、笔记本一本、荣誉证书一本;(教工团干部)签字笔一支、笔记本一本、荣誉证书一本、价值人民币300元纪念品一份。

(三)先进团支部。颁发奖牌一块。

(四)青年师友。颁发奖牌一块、荣誉证书一本、价值人民币300元纪念品一份。

(五)先进团总支部。颁发奖牌一块、价值人民币500元纪念品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各级团组织要严明标准,严格程序,确保申报工作政治导向鲜明、标准条件清晰、程序公开透明。要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推选,征求团员青年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申报对象,并在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两项评选不可同时申报;未成立团(总)支部的单位,“青年师友”评选由校团委与各党(总)支部协调推选。

(二)进一步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坚持从严审核,优中

选优,二级学院团支部被推荐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和“先进团总支部”的共青团员或团支部,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1表一)、《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1表二)、《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附件1表三)和《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团总支部申报表》(附件1表四);学生组织、社团被推荐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共青团员或团支部,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2表一)、《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表二)和《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附件2表三);被推荐为“青年师友”的教师,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师友申报表》(附件3);各单位将本部门评选结果汇总至(附件4);推荐集体和个人同时提交1000字以上的申报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

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3日前将各类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汇总后报送校团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程晨

联系电话:86121694

邮箱:chengchen@gcac.edu.cn。

 

附件:1.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五四表彰申报表(二级学院)

2.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五四表彰申报表(学生组织、社团)

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师友申报表

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五四表彰汇总表

 

 

 

共青团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