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5 | 信息来源: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学生培养科学精神,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提升科技创新和实践能力,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适应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关于举办第十“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学生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申报作品

(一)作品类型

学生可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

(二)作品类别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分为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5个组别;

3.科技发明制作: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其中,科技发明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科技发明制作(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三、推进步骤

1.初审。各二级学院在本单位内广泛动员师生参赛,尤其动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带队指导学生参赛。评审应包括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文本评审、提交相关总结台账等环节,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作品进入校级终审。2023年2月26日前将推荐作品、作品推报汇总表(附件2、初审相关台账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邮箱形式发送至chengchen@gcac.edu.cn

2.终审。3月初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上报作品进行审,择优推报参加省赛

四、参赛资格与申报要求

作品须符合《章程》(详见附件1)第三章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中的要求,且作品中不包含可能透露参赛高校及个人资料的有关信息。对于不符合章程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且所在学不得补报作品。

五、奖项设置

进入终审的作品,将进行分类评审,综合评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三等奖3,优秀奖3项,同时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对获一等奖作品的第一指导老师,将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师生,参考学校相关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联系人:程晨

联系电话:86121694

邮箱:chengchen@gcac.edu.cn

 

附件:1.第十七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草案)

2.2023年“挑战杯”作品推报汇总表

 

校团委

20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