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学院教务办工作职责

 第一条 期初课表变动、协调工作:

 1.期初帮助需要调动课表的教师填写调课申请。

 2.与各二级学院教务办沟通、协调调课事宜。

 3.及时通知教师课表变动情况(期初和学期中临时变动)。

 

 第二条 发放学期教师授课任务通知书给学院全体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核对签字,收齐后汇总交教务处。

 

 第三条 考试工作量的计算和发放:

 1.收集各教学部报的教师工作量。

 2.计算期末考试、期末补考、各类教学、生比赛的相关工作的教师工作量及相应金额,领取和发放,并复印交综合办备案。

 

 第四条  期末补考:

 1.根据教务发放补考名单表统计人文学院相关科目补考的人数及对应班级。

 2.制定补考安排表,报教务处,并通知各教学部。

 3.统筹安排试卷的监印、装订和保管。

 4.补考日值班,分发试卷和巡考。

 5.收集补考成绩单,汇总后交教务处。

 6.接教务处通知查找对成绩有疑问的学生的试卷。

 7. 统一归档试卷。

 

 第五条 统计人文社科学院学期教师教学工作安排和工作量,并报主管领导审核签章后交教务处。

 

 第六条 教师授课课酬统计:

 1.统计人文社科学院授课教师的学期课酬,完成后交学校人事处核对。

 2.打印核对稿,并找教师们签字确认。签字确认无误后,交学校人事处。留复印件存档。

 3.学期中如教师因特殊情况发生课时的变动,及时报学校并计算课酬变更,找相关教师签字,再交学校人事处。

 

 第七条 统计、分析学期人文社科学院管理教师的工作量。

 

 第八条 统计学期人文社科学院教师没课时间。

 

 第九条 签署试卷印刷单。

 

 第十条 外聘管理:

 1.期初召开全体外聘教师培训会议,分发教材和麦克风等教学设施给外聘教师。

 2.协助教学部完成外聘教师的聘请工作和教学检查监督工作。

 3.安排新进外聘教师的试讲。

 4.每月计算外聘课酬并制作外聘教师的课酬发放表,报主管领导审核,再报教务处审批,找主管学校领导签字。

 5.去财务处领取外聘课时费,并发放到相关教学部。

 6.收集外聘教师课酬发放签领表。

 

 第十一条 计算、填写每学期所有在校班级A级,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和累计通过率分析表。

 

 第十二条 通知学校放假调休安排。

 

 第十三条 期初交相关材料给教务处和档案室存档,包括学院上学年教学检查和工作总结表,上学期教师学期工作总结表等。

 

 第十四条 期初检查:

 1.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制定人文社科学院学期期初检查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并通知到各教学部。

 2.收齐需交材料后汇总交教务处。教务处检查完毕后领取并发回给各相关教师。

 

 第十五条、期中检查:

 1.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制定人文社科学院期中检查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并通知到各教学部。

 2.收齐需交材料后汇总交教务处。教务处检查完毕后领取并发回给各相关教师。

 3.协助完成学院层面的相关教学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通知各教学部收集学院教师(含外聘)对下学期上课时间的要求,完成统计工作,并报给其他三个二级学院。

 

 第十七条 安排跨学院上课的教师的课程时间:

 1.收集跨学院上课教师的课程时间需求。

 2.根据他们的需求进行排课。

 3.与其他三个二级学院教务办和主管教学领导沟通协调排课时间,并反馈给相关教师知晓。

 

 第十八条 期末考试:

 1.收集各科目试卷审定稿,刻录英语考试的听力碟。

 2.确定期末考试工作小组成员。

 3.安排监印、保管试卷。

 4.根据教务处的工作安排,制定出人文社科学院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并告知各教学部。

 5.制定期末订卷安排表并通知到各教学部。

 6.制作试卷盒封面和侧边。

 7.制定人文学院分管课程的期末监考安排表。

 8.运送试卷到实训基地。

 9.人文社科学院管理的各科目考试当天提前到达发放试卷给各监考教师。

 10.处理考试期间的紧急、突发情况。

 11.收集各科目平时成绩单,并交教务处。

 12.收集人文社科学院管理科目的所有班级期末成绩登记表,并安排工作组成员录入期末成绩至教务处系统。录入完毕后交教务处存档。

 13.下学期初接教务处通知查询部分对成绩有疑问学生的试卷。

 14.归档保存期末试卷。

 

 第十九条 协助遇紧急、突发情况临时无法上课或按时到达教室的教师与其他二级学院教务办沟通。

 

 第二十条 负责组织教师的相关教学竞赛。

 

 第二十一条 数据平台采集:

 1.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前期准备工作会议,测试并熟悉相关系统及填报方式,制作填报说明(PPT)等。

 2.组织教师学习填报细则,并跟进各教师填写教师基本情况、授课情况及其他情况表。

 3.联系并组织各教学部主任填写课程设置情况表,联系相关人员填报校内、外实训实践基地情况表。

 4.收集外聘教师数据平台所需相关信息,并完成所有外聘教师的数据填报。

 5.组织协调各教学部主任(副主任)、主管领导完成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

 1.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前期准备工作会议,熟悉相关表格的填写要求,整理出各个子项目的信息代码等,制作填报说明。

 2.组织教师学习填报细则,并跟进各教师填写相关表格。

 3.收集表格并检查核对,交学校人事处。

 

 第二十三条 制定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落实。

 

 第二十四条 科研项目申报:

 1.整理、转发校高教室的项目申报通知。

 2.对申报书等进行预浏览并制定相关填报说明及上交细则等。

 3.跟进教师的申报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4.收集好相关申报材料并报送校高教室,及时统计、汇总。

 

 第二十五条 获批项目管理工作:

 1.根据项目的要求组织开题会。

 2.跟进项目的落实和开展情况。

 3.配合学校高教室完成相关结题工作。

 

 第二十六条 收集及整理科研信息,包括学校或各二级学院的申报与立项情况统计、年度各个申报项目的信息汇总、各获批项目的经费及配套情况、近期相关科研项目的申报信息。

 

 第二十七条 每年度统计学院各位教师的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立项项目、获得的科研奖励及业务进修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组织有关科研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

 

 第二十九条 撰写并发布有关科研方面的工作稿。

 

 第三十条 每学期末完成教务处系统人文社科学院分管课程的人才培养方案录入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完成院长、书记、副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Thu Apr 13 19:41:58 UTC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