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5年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哲学
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党校 教育部 总政治部关于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意见》(教社政〔2005〕3号)精神,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教育部、总政治部决定联合组织200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具体方案如下:
一、200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内容
(一)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
二、200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形式
(一)学习原著和文件
(1)《毛泽东选集》(第一至第四卷)、《毛泽东文集》(第六至第八卷)重要文章
(2)《邓小平文选》(第一至第三卷)重要文章
(3)《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
(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5)《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8)《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9)《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
(10)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11)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12)胡锦涛同志在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会议上的讲话
(13)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
(14)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
(15)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专题报告
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作专题报告,主要有:
(1)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中宣部)
(2)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哲学社会科学,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宣部)
(3)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党校)
(4)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发改委)
(5)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法工委)
(6)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组部)
(7)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央政法委)
(8)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部)
(9)关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和教训(中联部)
(10)当前国际形势和我国的外交政策(外交部)
(11) 境外敌对组织对我高校的思想文化渗透及其对策(安全部)
(12)新世纪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与任务(教育部)
(13)关于“三农”问题(农业部)
(14)关于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三)专题研讨
(1)高校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如何结合高校实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3)新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如何富有创造性地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
(4)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如何在教书育人中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5)高校如何为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做贡献
(6)如何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教学的改革
(四)社会考察
组织到改革开放的前沿、西部大开发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和革命圣地进行学习考察。
(五)研修总结
围绕研修内容,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结合思想实际,每人写一份学习总结。
三、200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期次安排
(一)研修分6期进行,每期100人左右。每期学员的学科背景相对集中。
第一期: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类
第二期:语言学、文学艺术、史学类
第三期:经济学、企业管理类
第四期:政治学、法学、行政管理类
第五期:教育学、社会学、民族学类
第六期: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骨干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安排:2005年3月1日至8月底,每期一个月。
第一期:2005年3月1日—3月29日
第二期:2005年4月1日—4月29日
第三期:2005年5月8日—6月6日
第四期:2005年6月9日—7月8日
第五期:2005年7月11日—8月9日
第六期:2005年8月1日—8月29日
(2)研修地点:中央党校,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
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二OO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