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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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不断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
日期:2024-06-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自2008年起,学校与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保持合作关系,聘请该所专业律师担任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书。2015年成立法律事务室以来,由法律事务室主要负责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不断完善学校法律顾问机制。2021年,学校试行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对学校法律顾问工作作出明确规定,2023年,再次对该办法进行修订。2024年,学校成立法律咨询委员会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继续邀请法律顾问担任法律咨询委员会名誉副主任和委员,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上一条9.3 逐步健全办学风险分担机制
下一条9.5 凝练形成学校法治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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